今天来聊聊关于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管理制度的文章,现在就为大家来简单介绍下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管理制度,希望对各位小伙伴们有所帮助。
1、农村集体用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服务的非经营性资产是农村集体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2、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管理制度资源登记簿制度。
3、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性资产,应当建立集体资源性资产登记簿,逐项记录。
4、资源性资产登记簿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坐落、面积等。
5、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源性资产,还应当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的用途,承包费或租赁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
6、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发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等要重点记录。
7、2、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制度。
8、集体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的承包、租赁,应当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
9、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由双方议定。
10、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应当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
11、招标方案必须履行民主程序。
12、在招标中,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
13、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料应当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
14、同时要建立健全村级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制度。
15、3、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
16、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统一编号,统一管理。
17、合同应当使用统一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18、上交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并定期公开。
19、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并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
20、4、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
21、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集体资产和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增加集体积累、集体福利和公益事业等方面,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
22、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要纳入账内核算,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专项审计监督。
23、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村民监督和审计监督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年度收益分配方案,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经营方式的确定及变更,购置或者处分重要固定资产,重大投资项目或举债,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以及其他有关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重大事项,都要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履行民主程序,以保障广大村民对集体“三资”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24、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定期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资金、资产、资源运营情况,听取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体成员的监督。
25、村民主理财小组应当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事项进行监督,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维护和收益分配不当的提出整改意见。
26、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农村集体审计监督工作。
27、对集体经济组织财务预算和决算、资金的使用和收益分配要进行定期审计,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问题要进行重点审计,对集体资产和资源的运营要进行专项审计。
28、审计结果应及时公开。
29、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抓好审计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构成违纪违法的,应当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0、按照政府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相信通过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管理制度这篇文章能帮到你,在和好朋友分享的时候,也欢迎感兴趣小伙伴们一起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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