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小伙伴们,你们好,今天小夏来聊聊一篇关于黑龙江省外国记者管理暂行规定,关于黑龙江省外国记者管理暂行规定简述的文章,网友们对这件事情...
小伙伴们,你们好,今天小夏来聊聊一篇关于黑龙江省外国记者管理暂行规定,关于黑龙江省外国记者管理暂行规定简述的文章,网友们对这件事情都比较关注,那么现在就为大家来简单介绍下,希望对各位小伙伴们有所帮助。
1、黑龙江省外国记者管理暂行规定是1990年6月02日黑龙江省政府发布的地方法规,1990年6月02日生效。
2、主要包括外国记者来我省采访,须事先征得省外事办公室的同意。
3、各地、各部门、各新闻单位一般不主动邀请外国记者来我省采访。
4、有特殊需要者,须向省外事办公室提出报告,经省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外交部审批(不含常驻记者到开放地区采访)。
5、报批获准之前,不得发出邀请。
6、外国常驻记者来我省开放地区采访,须事先向省外事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7、外国短期采访记者来我省开放地区采访,须由接待单位商省外事办公室并经同意。
8、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以及个人,对外国记者合法的正当的采访活动,应热情接待,提供方便,不得借故推托或拒绝。
9、被采访单位和个人,凭省外事办公室同意的接待计划或电话通知接受采访。
10、在采访前,应认真做好准备;在采访中对外国记者的合理采访要求,应根据需要与可能尽量予以满足;对其不合理的要求,应婉言拒绝等内容。
文章到此就分享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标签: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