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机关办理案件的规定(关于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机关办理案件的规定简述)

阮玲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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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机关办理案件的规定》已由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8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2、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200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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